2015-04-16
中国门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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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木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很多木门产品都让消费者感到“脸盲”,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让自主创新设计的品牌“有苦说不出”,只能吃哑巴亏。因此面对这种侵权行为时,木门企业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将冒牌货打下水底,再也不要姑息,维持市场的良性竞争。
侵权后为何忍气吞声
据了解,在木门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方面,往往难以按此方式赔偿,大多采用法定赔偿办法。目前,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元,其中包含律师费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因此,打侵权官司得不偿失的现实情况让很多原创企业宁愿对侵权行为忍气吞声。
赔偿金额不完全透明
打专利侵权官司首先难以确定的是赔偿金额问题。通常情况下在木门专利侵权案件中,企业上报给法院的索赔金额是根据涉嫌侵权产品的数量、涉嫌侵权企业的店面数量及涉嫌侵权企业的销售额等信息计算出来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个索赔金额只是个估算值。“被告企业的营业额并不完全透明,甚至可能造假,这会让原告企业的索赔要求大打折扣,被告也可能逃掉大量违法成本。”
维权成本高且不讨好
在木门产品的外观专利维权过程中,维权成本高、费力不讨好等现象令很多原创企业感到头痛。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原创企业花钱打官司,赢了还好,如果输了,这笔钱就等于“打了水漂”。此外,在维权过程中,原创企业还要花大量时间去取证,包括调查店面数量、产品销售情况和价格,拍照取证,必要时还要购买侵权产品,这种人力、财物、时间的投入对原创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一旦侵权行为不被认定,则这些开销必然都要由原告企业承担。
侵权行为认定有障碍
虽然木门的专利权认定已细致到产品的每个零部件,但抄袭企业只对产品零部件形状稍作改动的做法并不构成侵权,这让产品原创企业维权时难以找到证据。“毕竟都是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把零部件稍作改动不会对木门使用功能造成太大影响,却可以轻易规避侵权风险,一些企业有意识地这么做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给侵权行为认定造成了障碍。
虽然在维权道路上存在很多障碍,但是木门企业还是需要引起重视,如果一直将它放任不管,只会让不良企业更加猖狂,助长他们的气焰,让整个市场都弄的乌烟瘴气,因此木门企业们一起团结起来对抗侵权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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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11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