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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管理、禁止传销条例草案获国务院审议通过

2009-03-20

中国门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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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备受国内外关注的中国直销立法进程获得重大进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国务院的审议是《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最后一道程序。长期关注直销立法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在审议通过后,这两个条例草案将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直销专家胡远江昨天透露,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有两个变动,一个是没有硬性规定在一个地区必须直营或特许经营多少家店铺以上;另一个变动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内注册的直销企业的母公司必须是生产型企业。对于这个说法,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没有确认。

胡远江透露,与此前透露的草案内容相比,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中,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直销员奖金比例最高30%的限制都没有变动。

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两处松动,直销企业也已经表现得相当兴奋。美国五大直销巨头之一康宝莱中国公司总裁钱港基表示,直销条例通过审议对于所有直销企业都是好事。直销条例出台后,企业才能健康正规发展。

直销管理 传销条例草案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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