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6
中国门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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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虽然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自主创新的重要性,但是却忽略了对产权的保护,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一直困扰着大中小企业。企业一方面提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还要防备着同行的抄袭,时间一长顾此失彼很快“缴械投降”。知识产权在这时就显得尤为重要,必要的时候企业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产品的“尊严”。
木门企业维权积极性不高
具体到木门行业本身,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之时,木门企业在采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之中,往往会遭遇各种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维权的积极性,也降低了抄袭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在这些难题之中,常见的就是取证难。
据木门网了解,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中,包括外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在赔偿数额方面,往往依照权利人损失、侵权所得利益以及权利人的许可使用费的顺序赔偿,但在取证时往往较难,最终大多数采用法定赔偿,而专利法规定的法定赔偿数额最高是100万,包含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的合理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的维权积极性。
木门行业内的市场运转太过分散,即便是排名第一的企业,市场份额也不高。有人士建议行业或许可以联合起来,共同着手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或许品牌联手做终端的营销和店面互动活动,或者由产能较强的厂家提供生产等,这样都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专利产品的迅速推广。”有企业如此建议。
木门企业维权方式有多种
此外,木门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并非只有运用外观专利这一种方式,具体还应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更好的方法。专利保护,更适用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方面的纠纷。木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考虑用版权法的保护,但这个需要作品完全享有著作权,而不用考虑专利权的许可与申请时间长等问题。木门还可以把木门创新的细节,如某个花纹、某个部位申请注册为三维立体商标,通过商标法来进行保护,甚至木门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来维权,木门业内人士有着很多不同的见解。
要想根治知识产权“顽疾”单靠企业一方的努力效果不会太显著,国家相关部门还应进行有效的调控,以辅之其上正道。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保证产品的“安全”,遇到侵权行为方能有底气地站出来捍卫产品的“尊严”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值。
15811192007